【23条立法】即日起谘询公众至2月28日 倡订全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1-29 18:1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启动《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建议订立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日起谘询公众至2月28日,下午到立法会介绍详情。

谘询文件共九个章节,涵盖范围包括23条订明而《港区国安法》未涵盖的五大类罪行,包括叛国、叛乱、间谍、窃取国家机密等。

当中叛乱罪会处理危害国家主权及统一暴动行为,包括严重内乱及武装冲突。

而煽惑叛乱罪,针对对象由警务人员等三类,扩展至制订及执行政策、维护司法公正人士。

谘询文件亦建议新增两项罪行,包括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势力,以不当手段干预国家或香港选举等事务,损害跟其他地区关系;另外,亦禁止破坏电脑或电子系统等,以危害国安行为。

行政长官李家超称:「我在这里强调,《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必须做、要尽快做。第一这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人大‘528决定’同《香港国安法》,更加再次强调要尽快完成第23条立法。第二,社会经历了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黑暴’,大家都体验和明白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是严重的、真实的,是可以突如其来的;第三,在第23条立法的同时,特区有责任落实‘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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