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制订《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会否将公众利益纳入作为辩护理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政府会积极考虑,但要确保不会被滥用。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如果你说可以泄露这些国家机密,一定是你想到有样东西,比维持这个机密性更加重大。可能是一些很紧急、很重大,不说出来可能会对公众安危、生命安全、健康是很有影响的,所以一定有具有凌驾性,很清晰、很紧急,亦都没有其他方法可以令到公众去意会面对的危险、生命、健康危险。是有这样很严谨的条件之下,才会构成一个很例外的辩护理由。必须要强调的便是,就算我们会考虑有这个可能性或加入这个辩护理由,条件一定要写得很清晰,亦都必须要很严谨,去确保不会被滥用。但这方面的关注我们是明白,亦都会积极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