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迈阿密表演赛,「球王」美斯缺阵。消委会至今接获56宗涉及表演赛的投诉,涉款近32万,提醒球迷保留门票,海关亦接获18宗相关举报,已安排专责队伍跟进。至于国际迈阿密下午已离港前往日本,周三会对神户胜利船。
美职球队国际迈阿密这天完全无公开行程,下午离开黄竹坑入住的酒店出发往机场,美斯坐在旅游巴最后排。
今次表演赛政府是赞助单位,邀请球队来的是主办单位Tatler,以往主要做奢侈品及时装相关大型活动。
表演赛门票880元至4,880元,全场收益预计达一亿元,还未计算其他商业赞助及周边商品收益。
争议焦点之一是主办单位与球队签约条款有否「漏招」?旅游界议员认为主办方有责任。
旅游界议员姚柏良称:「最重要合约写得清清楚楚,(主办方)这经验及擅长的范畴呢?也会影响与球星商讨的合约细节度,是否做到一个细节位。(美斯)是否很愿意来港,或是球队愿意来,多于他本人意愿呢?」
至于熟悉足球邀请赛运作的足总这次只是支持机构,表示签订合约时应有惩罚性条款。
足总会长贝钧奇表示:「如主要的球星来,会要求他们下场,我们是有协议,若不能下场扣减多少‘戏金’。细节倾谈时要很注意,受伤是否扣款或不扣,安排等各方面,我们行内做会专业很多。」
球迷王先生昨日说:「回水、商业诈骗、很离谱,现在当我们香港人‘傻仔’。」
消委会指,表演赛相关宣传品凸显由个别球员领军,提醒入场球迷保留门票、收据等,以便日后追讨。
海关就指已安排专责队伍跟进相关举报,如发现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会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有大律师就指,根据签订的合约条款,相信并无涉及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球迷追讨亦会相当困难。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说:「美斯现时不是在酒店睡觉,他仍坐在场内,随时出场。如果没有事前或事先保证,现时很难有基础指美斯没有出场,破坏了合约。根据条款主办单位有最后决定权,他们有免责条款,因也有提到所有风险评估应由球迷自己决定。」
不过他指即使售票条款指主办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又列明不可退款,但若法庭裁定条款不合理或不公平,仍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