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谘询月底结束。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点名批评前港督彭定康、外国政客及机构等,刻意抹黑23条立法。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彭定康他说有了国安法,为何仍要23条,有了23条暗指我们执法人员可以随意拘捕人,这些全部都是错。23条立法有七个罪类,其中只有两个罪类,是在国安法包含的,我们必须把这些国家安全风险的缺口消除。我也留意到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自由亚洲电台’,当中提及到23条立法有些罪行,是针对传媒,这个也是错的、假的。我们只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
邓炳强表示,至今已举办约20场宣讲会讲解谘询文件,谘询对象包括外国领事、本地商会、社区人士等。指出目前接触到的绝大部分人都支持立法,又强调23条立法无追溯力,会跟随普通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