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继续审理,首宗引用《反恐条例》检控的反修例案件。六名属「屠龙小队」等成员的被告,涉嫌在2019年底一次游行,策划用枪及炸药杀害警察。案情显示,部分成员曾到台湾接受军事训练,亦试过在西贡试射长枪及试爆炸弹。
案情显示,多名被告包括22岁「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以及24岁被指是主脑的吴智鸿,打算在2019年12月8日民阵港岛举行的游行策划行动。
控方指他们计划在轩尼诗道先破坏中资店,引警察到场,再引爆预先埋在附近的小炸弹,并在高位用AR15长枪乱射警察,引起恐慌,再引爆大炸弹,从而检走被杀警察的枪自用。
不过部分被告在游行前已经被捕,警方亦在多处地点检获手枪等,又在相信是被告「安全屋」的湾仔克街一个单位,找到避弹衣。翌日警方再在香港华仁书院的地基,找到两个土制炸弹,案情指炸弹附有几十至百几根钉,以加强杀伤力。
根据庭上最新的案情交代,这个计划源于2019年8月,有示威者在荃湾被追打,被告黄振强及吴智鸿连同其他人决定「报仇」。黄振强在社交平台筹到约400万。
部分被告当年9月到台湾,参加退伍军人军事训练,包括枪械、格斗、弓弩等,费用由一名男子资助。吴智鸿负责采购枪械、弹药及炸药,另一名被告蔡凯明设计引爆装置。
到11月部分人到西贡试枪,涉及三把手枪、一把AR15长枪,共开了5枪,亦有试爆一个炸弹及测试不同种类炸药。
游行前夕,另一名被告彭军壕从旺角一个公厕取得炸药等,再带到香港华仁书院组装。游行当日,按计划彭军壕负责把风,被告苏纬轩及陈玉龙就分别任枪手及负责送枪,最终事败。
苏纬轩及当时女友在同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园被截查,期间苏纬轩曾向警察开枪,最终被制服。
案中六名被告,黄振强、吴智鸿、苏纬轩、彭军壕、蔡凯明及陈玉龙分别承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爆炸罪、串谋谋杀、协助及教唆制造爆炸品,及串谋无牌管有枪械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