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律师会倡煽动罪需具体界定罪行元素 免用作针对政治言论等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2-27 02:54

撰文: 無綫新聞

律师会认同要优先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同时建议部分罪行尤其煽动罪,需具体界定罪行元素。

香港律师会在谘询期结束前一天提交意见书,指保障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以及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权,并非零和游戏,深信两者可取得合理平衡。

律师会建议当局在草拟法例时,可多解释罪行的定义、适用范围等,有助市民了解。例如窃取国家机密罪涵盖的七类机密,包括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建议当局多解释。

该会举例,若一项商业科技研究最终用于国家航天用途,该商业机构应如何处理手上资料,亦希望当局具体界定煽动罪的罪行元素。

香港律师会副会长汤文龙指出:「律师会同意建议条例下,无可能列出煽动罪的所有情况,但如果建议条例下,可以具体界定这些罪行的元素,以免这些罪行被用作针对政治言论,或其他形式的意见表达。」

政府正考虑在窃取国家机密罪加入公众利益作为辩护理由,律师会表示,可参考加拿大的做法。

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表示:「首先被告披露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揭露其他人执行公务时所犯下的罪行。另外他事前需要采取法律要求的一系列步骤,包括向相关官员和机构报告有关事宜,相关部门并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回应。」

至于政府建议减省部分23条罪行的诉讼程序,令案件可尽快审理,律师会要求当局具体列明减省那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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