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谘询今日结束。特首李家超指大部分意见都支持立法。
当局在上月30日,宣布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展开公众谘询,为期四星期。先后与多个界别,包括人大、政协代表、法律、金融及传媒界等会面解说。当局称为应对抹黑,更成立反驳队。
行政长官李家超指随住谘询期结束,保安局正全力分析收到的意见。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绝大部分都是支持《基本法》第23条立法尽快完成,保安局会做好所有分析及总结,然后向立法会作出汇报。再进一步,将《基本法》第23条立法早日完成。」
当局草拟的《基本法》第23条,建议加入现时《港区国安法》未涵盖的五大类罪行,包括叛国、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等,另外建议引入间谍罪、境外干预罪等。当局亦建议修例,包括《刑事罪行条例》下的叛国罪,会扩展至意图危害国家主权统一而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而煽惑叛乱罪针对的对象,会扩展至近乎所有公职人员。
执行上亦有新建议,包括考虑延长涉嫌危害国安被捕人士的羁留时间,不只48小时,亦限制他们见某些律师。
在谘询期尾声,律师会建议当局,特别就煽动罪具体界定罪行元素。新闻界就建议,当局应明确列明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而制定法例时,条文涵义要清晰,例如何谓「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