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装修公司董事收取顾客费用后,没提供合约列明的装修服务,承认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即时入狱八个月,是相关条例修订以来的最高刑罚。
案件在粉岭裁判法院审理。案情指,被告2021年9月受委托,为粉岭一个单位进行全屋装修和订制家具,并先后收取合共约9.6万元。但之后被告以不同理由,推搪和拖延同事主安排工程时间,最后更失去联络。
海关调查发现,装修公司在接单前两个月已出现财困,控告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裁判官指被告明知财困,依然作出虚假商品说明,亦未能赔偿事主,判即时监禁八个月。装修公司罚款3,000元。
海关不良营商调查课第一组指挥官曾凯婷表示∶「案中董事的判刑,是《商品说明条例》自2013年7月修订以来,法庭就涉及装修服务行业不良营商手法的最高刑罚。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有关判刑极具阻吓作用,相信对于业界的不良分子作出了清晰明确的指示。海关一直关注有关业界的不良营商行为,会继续严厉执法,绝不姑息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