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示威者占据理工大学,14人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当中9人同被控暴动,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押后四月判刑,各人须还柙。
2019年反修例期间,有示威者占据理大校园,被警方包围。有示威者游绳离开理大校园,坐接应的车离开,被警方截获。14名被告介乎17至41岁,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当中9人另被控暴动罪,各人否认控罪,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
就暴动罪,法官王诗丽指九名被告均由理大走出或游绳而下。虽然辩方称大部分被告不是以「黑衣人」装束出现,没有意图参与暴动,但法官认为服装只是一个考虑因素。警方前一晚已设立防线,禁止任何人进出理大,肯定各被告之前已进入校园,在俨如打仗的环境下,如果有人恰巧在暴动范围或附近出现,按道理会即时离开,以免被误会为示威者。
9人中只有两人是理大学生和教职员,如各被告不是示威者,不会冒险游绳离开,原因必是参与暴动。其中一被告虽然身穿有急救字眼的反光背心,但引述上诉庭案例称不是辩护理由,裁定9人暴动罪罪成。
就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指从片段所见有人游绳而下,有人从分岔路口走上红磡绕道,有人协调指示逃离理大的人登上不同车辆,不是偶然,裁定各人罪成。
法官押后4月27日判刑,期间辩方呈交书面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