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案9人妨碍司法公正及暴动两罪成立 押后四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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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2-29 06:37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示威者占据理工大学,14人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当中9人同被控暴动,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押后四月判刑,各人须还柙。

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间,有示威者占据理大校园,被警方包围。期间有示威者游绳离开校园,再坐接应的车离开,被警方截获。14名被告介乎17至41岁,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当中9人另被控暴动罪,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

就暴动罪,法官王诗丽指9名被告都由理大走出或游绳而下。虽然辩方称大部分被告不是以「黑衣人」装束出现,没意图参与暴动,但法官认为服装只是一个考虑因素,指警方前一晚已设立防线,禁止任何人进出理大,肯定各被告之前已进入校园,在俨如打仗的环境下,如果有人恰巧在暴动范围或附近出现,按道理会即时离开,以免被误会为示威者。

9人中只有两人是理大学生和教职员,如各被告不是示威者,不会冒险游绳离开,原因必是参与暴动。其中一名被告虽然身穿有急救字眼的反光背心,但引述上诉庭案例称不是辩护理由,裁定9人暴动罪罪成。

而就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不信纳其中一名被告只是接载伤者往医院,又指正常心智的人应会叫陌生人下车,但他没这样做,亦没电召救护车。

另外两名有份开车接载其他人的被告是一对情侣,行车纪录仪截取车厢内的声音,包括有关警方布防议题的广播内容,也有二人对话讨论如何避开警方拘捕,如「有警车㖞,大家小心啊」,见到防暴警察后,又叮嘱车上的人把电话锁上。

法官指,车厢内的人显然非常在意警方采取甚么执法行动,以及必然知道警方会拘捕由理大出来的人。

法官表示,从片段所见有人游绳而下,有人从分岔路口走上红磡绕道,有人协调指示逃离理大的人在红磡登上不同车辆,不是偶然,裁定各人罪成。

法官押后4月27日判刑,期间辩方呈交书面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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