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时任港区人大代表洪为民设生日宴,其中一名女宾客王诗雅,向衞生署隐瞒行踪,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38岁王诗雅判刑后,离开九龙城裁判法院。
案情指,2022年1月3日,正值第五波新冠疫情爆发,王诗雅参加洪为民生日派对之后确诊,但调查期间,分别向衞生署三名职员,包括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行踪,令职员无法得知她出席生日派对前,曾和友人到访干诺道西一处地方。
暂委裁判官叶青菁指,本案罪行性质严重,须判刑阻吓,否则会削弱政府防疫工作效力,及公众防疫努力。但考虑案发时疫情不算非常严重,又引述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曾贡献社会,在疫情期间捐赠物资,对犯案有歉意和后悔,加上署方追踪个案只延误三日,涉及同一地方,最终四项传票罪名,每罪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