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个委员会加开联席会议,讨论《基本法》23条立法。政府指会考虑引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但门槛一定很高;又强调无意禁制任何社交平台。
政府和立法会都想早日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三个委员会加会讨论,部分身兼人大政协的议员更专程由北京回港开会。
谘询期结束一星期,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总结收到的意见,并指会参考合适的建议纳入草案,包括考虑在「国家秘密」罪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
工联会香港岛东议员吴秋北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下的最高原则,尚有何公众利益可凌驾到?」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要平衡在个别情况下,没有合法披露所带来的风险,相对所谓更重要的事情,比对上是否真的有凌驾性。门槛一定要很高,举证责任必然在想引用免责人的身上。」
当局又指考虑订明措施,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
民建联新界西北议员周浩鼎指出:「好像许智峯潜逃海外,最近都有很多持续的恶行,会否有更迅速及有效措施,有阻吓力地对各种的行为有所限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可能取消其护照令他没法出行,有意见指要取消专业资格。」
政府公开收集到的意见,有人倡议禁用部分海外社交平台。
新民党香港岛西议员叶刘淑仪称:「中午时《彭博》已有报道,香港说Telegram需被禁止。有迪拜朋友问我是否Facebook及YouTube都要禁止,有人说子女不回来、优才不来了。」
林定国表示:「可以很斩钉截铁地讲,是绝对无任何意图去禁制任何社交媒体,我极有理由怀疑,是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去散播危言耸听的言论,阻碍我们的立法。」
政府仍未定下立法时间表,有议员称有需要可加会。
经民联商界(一)议员林健锋说:「有需要时一星期开足七日会,我相信数周可完成,若在四月中甚或初,可做到就更加好。」
当局重申会全速将草案定稿,提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