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小组委员会继续开会,讨论与《基本法》23条立法相关的事宜。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到立法会小组委员会解说23条立法的罪行。就有关「煽动意图」罪,涵盖意图引起香港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林定国表示,不是针对私人恩怨或反对意见。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数年前大家都会记得,新界区很多自由行朋友来,有人觉得对香港市民造成滋扰,但他们反应如何?不是理性讨论如何解决问题,而是对内地来的朋友,用很侮辱性言语形容他们,就是在针对内地来港旅客,因引起仇恨情绪,进一步大家逻辑想到,下一步很容易会引起些真正混乱情况,亦是整个‘煽动意图’罪背后的立法精神。」
他指「煽动意图」已在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内,是否需要有「煽动使用暴力」元素,现行法例不清晰,有需要厘清。
而本身是圣公会牧师的议员管浩鸣,反映宗教界担心神职人员不披露告解内容,会否有机会触犯「隐匿叛国」罪。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管浩鸣说:「除非他说明日预备用自杀炸弹去炸某个地方,当然这大家明白,如果是纯粹表达思想上较极端,我们可不需举报,对吗?」
林定国指出:「如任何人无论是宗教人士也好,如听到其他朋友准备做些伤害性行为,就算你不讲是未必会构成罪行,但相信尽公民责任,都应劝解他,或有时判断是否应通知有关当局,阻止不幸事发生?」
商界(二)议员廖长江表示:「在地缘政治日趋复杂,‘以商为谍’及‘以学术为政治操控幌子’等情况下,当局如何科学定义‘境外势力’?」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称:「定义我们提过,说会与外国政府或当局、政治性团体有关,在很大程度上可有控制或实体上可控制到的组织,我们认为应会列入‘境外势力’。」
他指会清楚列明,甚么叫「实体」及「实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