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指因应本地情况 披露他人犯叛国罪最高囚14年较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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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3-08 20:26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有议员关注,披露他人犯叛国罪中,如知悉有人犯罪,而无尽快向警务人员披露,可处最高14年监禁的考虑。

民建联进出口界议员黄英豪表示:「另外普通法管辖区监禁的年期有7年,也有10年、14年,也有终身监禁。政府今次建议监禁14年是有何考虑?」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澳洲是终身监禁,加拿大是14年,美国是7年,新加坡是10年,不同国家最高刑罚分别可很大。我们因应本地情况,本身我们叛国罪及公开表明意图罪(披露他人犯叛国罪),无理由与叛国本身一样的,我们觉得参考14年是较适合的最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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