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继续加开会议,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有议员关注警方可向法院申请,将被捕人羁留时间延长最多14日是否足够。
工联会香港岛东议员吴秋北称:「这个标准是基于我们调查能力、本身的经验,还是单看别人英国这样我们就这样,应想一个实际情况,我们香港过往会否因此而走犯?」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国安法》已实施三年,期间类似经验的总结,我们相信14日应该是足够。」
吴秋北说:「我们过去有没有被人走犯?」
邓炳强指:「过往只有48小时,尝试过48小时未能将他检控,于是担保外出,也有试过有人担保外出时潜逃,所以我们相信如能延长至14日,这些情况应可避免,相信有足够时间让我们决定是否有证据作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