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第四名从犯证人、「12港人」案的李宇轩开始作供,指2019年计划在国际报章登广告,争取关注香港示威,背后有资金来自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早上由囚车押送至西九龙法院。第44日审讯,传召第四名从犯证人、「12港人」案被告之一、「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
被控串谋勾结境外势力的李宇轩称,2019年6月透过Telegram认识另一名串谋者陈梓华。当年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前夕,在群组与其他人讨论,想将当时香港示威画面等登到国际报章,希望吸引全球关注。
李宇轩称,当时在网上众筹广告费,但忘记当时设立的目标金额,最终筹到700万元;又表示最初透过PayPal收取款项,但后来帐户突然被冻结,转用其他平台收款,而众筹的钱有一定转帐时间,未能立即动用到,所以动用到自己约300万元积蓄,但都不够垫支。
李宇轩又称,曾在Telegram群组透露此事,而在二十国集团峰会第二日或之前,正安排向报纸支付费用时,陈梓华单独询问李宇轩,金钱上有没有需要帮忙,甚至称「搵佢嗰边嘅人帮手」。
李宇轩称起初不知道「嗰边」是甚么人,但在收取汇款单据时,发现抬头是黎智英名下的加拿大公司,及香港力高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