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法案委员会完成审议所有条文 明日将处理政府提出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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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3-12 22:50

撰文: 無綫新聞

《基本法》23条立法,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完成逐条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明日会处理政府提交的修正案。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称:「我们已完成逐项审议程序,所有条文都已解释过及审议过。」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我确认正确。」

经过六日会议,逾38小时、立法会法案委员会20节会议后,完成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全部181条条文,之后将会处理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根据流程,当法案委员会完成所有工作,就要向内务委员会报告,再安排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之后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表决后三读通过,法案生效。

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不少议员关注草案中,非法骚扰处理国安案件人员的条文。订明任何人用威吓、辱骂性言词或行为,妨碍或阻吓人员执行职能,或令人员、其家人感到惊恐、困扰等,即属违法,最高判囚十年。

多名议员关注此条文有免责辩护,列明合理情况可脱罪,认为做法过于宽松。

经民联工程界议员卢伟国指:「是否出现了一种‘对敌慈悲对友刁’情况?」

邓炳强表示:「我们不是慈不慈悲,我们是公道的。举例有人讲脏话骂我同事,同事很怕,原来该人与家人聊天都是这样,以他自己个人背景来说,我跟我女儿说话都是这样,说我跟参与审讯的人说那样话,是不对?放到时、地、人就很合理,他不是特意针对他。」

政府强调,条文涵盖执法期间所有流程。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如我准备检控人,你来恐吓我便包含;现在正在检控,法庭进行中亦包含;结束了,因我曾做过这件事,你今天恐吓我,你做了这些、以后不要再来了,都包含,所以是全覆盖。」

委员会周四会加开两节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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