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续审。从犯证人李宇轩作供指,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曾协助提取众筹款项,登报余款亦用于重光团队办活动。
第48日审讯,继续由控方问从犯证人、「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轩。2019年8月,「G20揽炒团队」登报众筹,得到180万美元,折合约1,400万港元。
李宇轩2019年9月曾发电邮给众筹平台职员,提到要修改提取资金人士的名称。他解释当时要找「美国有钱人」,作为志愿者代为收款,避免有「洗黑钱」风险。而因第一位志愿者收不到款项,而需要找另一人协助。
李宇轩指当时决定开公司来收钱。三天后,再传电邮予同一个平台职员,问需否提供有限公司户口,收取众筹款项。职员翌日回覆指应该可行,问到公司名称及一个可管理公司资金的人名。
串谋者陈梓华一周后传电邮,提供了「Mark H Simon」,称是收款公司的「义工」,附上其美国地址及美国滙丰银行户口号码等。
李宇轩指陈梓华填写「义工」,「应该系搞错咗」。又指他当时没有留意收款人的法律地位,因为只要安排到资金入户口就可以。
「G20揽炒团队」在多国媒体登广告,李宇轩指花约633万元,陈梓华垫支约350万元,其余270万元就由自己垫支。黎智英与助手旗下公司,垫支约16万元协助在西班牙登报。
控方展示「重光团队」网站,「全球登报制裁港共众筹活动」财政报表。李宇轩称交代了「G20揽炒团队」众筹款项用途,为之后「重光团队」再办众筹。登报后剩下逾500万元,用于「重光团队」各地支持香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