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可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附属法例。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附属法例不会超出主体法例范围,又指不会限制新闻自由。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主体法例一般不会讲到很细致,因为很操作性,很多事并非在写主体法例时可以讲到,所以并非不协调,而是很多时要细化就要想,并非今时今日有定案。但我觉得给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有空间有需要时,做一些细化工作,确保整个法律系统有效实施。透过很严谨的程序,国安公署、特区政府提出,中央同意,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这些案件交由内地审理。这是管辖权问题,绝对不可能透过附属法例扩充,不可能发生这件事。没有任何理由动机令大家有想法,有新的法律,我们会透过曲线、迂回的方法对新闻界有特别的限制,这个不是很合乎常理,亦都无事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