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港去年八月遭黑客入侵,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完成调查,指逾1.3万人的个人资料外泄,公署裁定违反《私隐条例》,指示数码港纠正。
私隐专员公署公布数码港资料外泄的调查结果,指早在去年八月初,黑客已取得数码港具管理员权限的帐户。一周后,黑客以勒索软件攻击,及恶意加密伺服器内的档案。数码港一度更改帐户密码。
但相隔三日,黑客再次攻击及加密,最终数码港「不敌」,被盗取约400GB资料。涉及13,362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帐户号码等,包括数码港管理人员、有业务往来人士,当中5,292名求职者及离职雇员的资料更超出保留期限,最长的保存了七年半。
署方发现数码港出现五大缺失,包括资讯系统欠有效侦测措施,亦无核实远端登入用户身份,令黑客从远端用勒索软件攻击,入侵13个视窗系统及两台虚拟伺服器。加上黑客帐户凭证具管理员权限,成功停止数码港系统的反恶意软件。
私隐专员钟丽玲称:「数码港作为一间具规模的资讯系统机构,亦储存、处理大量个人资料的机构。数码港仅仅依赖一款反恶意软件来侦测异常活动,我觉得是明显不足够及不成比例。」
公署又发现数码港每两年才对系统检查一次,入侵前的检查已是19个月前。公署裁定数码港违反《私隐条例》个人资料保安和保留两项规定。
钟丽玲表示:「若删除已到保留期限的资料,受事件影响的人数会大大减少。」
公署已发出「执行通知」,指示数码港两个月内纠正所有漏洞,并需聘请独立保安专家最少每年检视系统。被问到条例是否阻吓力不足?
钟丽玲指:「与政府一直审视《私隐条例》的条款,其中审视方向是加大罚则及引入行政罚款机制。这次修订不应再小修小补修订,应是整条条例修订,整条条例应重新审视一次。」
数码港回应指,已成立专责小组,已提升各层面资讯系统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