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暴动罪成 判监33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4-10 00:17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港铁元朗站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因暴动罪判囚33个月。

42岁男被告何赞琦报称会计师,案情指被告案发当晚,离开港铁元朗站后两小时后,换衫及持伞折返车站,跟其他「黑衣人」先后在站内及站外的英龙围,与「白衣人」爆发冲突,被控连同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暴动,早前经审讯后裁定暴动罪成。

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被告案发时投掷物件,属非致命物件,而「白衣人」的暴力、预谋及使用武器程度,较「非白衣人」严重,但「非白衣人」以武力还击,也要付出代价。考虑到检控延误及被告良好背景等,判监禁3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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