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暴动罪成囚33个月 官指以武力还击需付代价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4-10 01:54

撰文: 無綫新聞

港铁元朗站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因暴动罪判囚33个月。

2019年7月21日,反修例事件期间,两批人在港铁元朗站对峙。42岁男被告何赞琦报称会计师。

案情指,被告当晚持伞,跟其他「黑衣人」先后在站内及站外的英龙围,与「白衣人」爆发冲突,包括推撞,又拾起罐头状物件等地上物品,掷向「白衣人」等,早前经审讯后裁定暴动罪成。

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被告投掷的属非致命物件,而「白衣人」的暴力、预谋及使用武器程度,较「非白衣人」严重,但「非白衣人」以武力还击,也要付出代价。

法官又指,被告属年轻专业人士,眼见「白衣人」向车厢市民袭击画面,被愤怒冲昏头脑,以犯法方式抱打不平,考虑到检控延误及被告良好背景等,最后判被告监禁3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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