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李宇轩继续作供,指《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无打算停止国际游说。
审讯踏入第58日,辩方第二天盘问从犯证人、「12港人案」之一李宇轩。
辩方问李宇轩2019年6月至《港区国安法》生效前,他参与登报、众筹、国际游说及协助刘祖廸与英国、美国议员见面,是否相信自己合法。李宇轩同意,指相信自己全部合法。
辩方问「重光团队」有没有共识,由他代表去做,或协助任何人去做违法行为。李宇轩指无相关协议,自己亦无同意做违法行为。
他称一直不知道《港区国安法》条文内容,不知道有何行为会由「合法」变成「违法」。
他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当晚阅读中文版条文,之后发讯息给英国国会议员裴伦德,告诉对方可能违法。李宇轩解释,是认为以自己理解,条文可具境外司法效力,覆盖到裴伦德。
他亦认为条文内容空泛,「觉得北京会搬龙门」,讲到「即使不做一件事,如北京要政治检控你,它会用另一事去控告你」,所以无打算停止国际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