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今年首三个月,接获48宗涉及宠物及宠物服务投诉。有商户遗漏善终服务项目后推卸责任,亦有宠物店捆绑式销售狗粮,但其后无法提供,并拒绝退款。
越来越多市民饲养宠物,消委会收到相关的投诉亦增加,去年有220宗。
投诉人李先生前年6月在爱猫逝世后,用3,000元购买了宠物善终及火化服务,并额外加购宠物掌印吊饰作纪念。商户当时于手机确认,但最终因没有掌印照片,无法制作吊饰,李先生不满对方推卸责任。
消委会介入后,商户回覆会检讨处理手法,有关职员亦已被纪律处分,答应以水晶相片座作补偿。
另一个投诉人张小姐,前年6月在一间宠物店购买两只幼犬。宠物店指,幼犬一直食用自家品牌的狗粮,如果更换有机会影响健康,要求张小姐加购自家品牌的狗粮,才可享有60天保障期。
张小姐于是以12,000元,预购一年的狗粮,但一个月后,宠物店以船期未到为理由,提供其他较便宜的狗粮。两只幼犬食用过后,出现肠胃不适,需要接受兽医诊治。
张小姐要求宠物店退回余款,但店方无回应,她于是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联络宠物店,但店方只愿意提供狗粮,拒绝现金退款。
消委会提醒,宠物主人应尽量考虑以领养取代购买,而购买前应了解商户是否设有保障期及相关条款;又指消费者应核对清楚,保留收据及治疗纪录等相关文件,如果发现任何问题,立即向商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