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李慧琼称,小组本月会召开首次会议,她认为企业以至宗教,都有条件做好相关教育,但强调内地相关法律精神,不存在强加爱国爱党的意图。
《爱国主义教育法》今年一月正式在内地实施,本港都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协助推动相关政策,以跟法例对接。
身兼小组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李慧琼在本台节目《讲清讲楚》称,本月会召开首次会议。被问到爱国的定义,应否如内地法律所指,同时爱党及社会主义,她这样回应。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组长李慧琼说:「我自己个人而言,爱国不直接等于爱党,现时国家在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带领下,取得一系列成绩、建设等,我们谈对国家成就认同,对国家各方面认同,其实等于对国家执政党的认同,亦等于对国家执政党的热爱。」
港府建议从学校、社区、政经文化等四方面入手,李慧琼认为,所有持分者都有条件推动爱国主义,包括企业及宗教,不认为会吓怕外资。
李慧琼表示:「不少企业非常努力,参与环境、社会、公司管治(ESG)服务,某程度都是培养公民意识,推而广之在这概念上,我认为很多条件、很多企业其实都会愿意让同事,透过恒常参观,或到内地交流,更了解国家发展。很多宗教团体本身办公室也会摆放国旗国徽。」
社区层面上,又会否希望市民的爱国程度达到购物首选国货?
李慧琼认为:「香港是资本主义社会,每个周末、假期,很多香港人选择到内地消费,你可以说可能有助于爱国主义教育,但更加实在背后原因,是因为内地的商场,或内地企业有吸引力,所以关键都是吸引力。」
不过她承认要量度是否爱国有难度,但就如推动孝顺等,不等于不做,强调内地相关法律无强加的爱国意图,亦不存在不爱国、不爱党便要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