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原被控2020至2022年虐打同居女友的年幼儿子罪成,但男童之后声称自己说谎。案件进行覆核聆讯,男子获裁定五项罪名都不成立。
涉案男童现年12岁。他撰写信件,提到案中被打20多次是假的,指被告与母亲生了弟弟及妹妹后,自己未得到痛锡。他又透过视像系统出庭作证,称因为对不起被告,所以写信,想将被告的罪减少。
原审裁判官余俊翔指,男童承认作供不尽不实,庭上不能完整流畅读出信件,令人怀疑有背后操作,但现时没相关证据,不作胡乱揣测。整件事非常可疑,但按法理不能依赖男童证供,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最合适做法是搁置五罪定罪裁决,改为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