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交代被告怎样设置炸弹,又准备好撤退路线。
十四人被控策划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期间在高处开枪,并用炸弹杀死警察抢夺警枪。当中七人认罪,另外七人否认控罪,继续在高院审理。
控方第二日开案陈词,指从已认罪的被告黄振强手机中,撮取与另一被告吴智鸿对话。吴智鸿传送3段在草丛开枪的影片,控方指吴智鸿等人在民阵游行前,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
按计划安排被告苏纬轩在高处开枪,射击后有车接应离开,有对话显示会在清水湾落车,其后将车烧毁,控方指12月8日行动前连「点走都计划好」。
被告等人后来又相约吃饭,黄振强问各人是否持有效护照,其中一名被告李家田指没有有效护照和身份证。
至于炸弹装置,控方指在一个名为「灭龙」的通讯群组内,有尝试用引爆器引爆装置的影片,「试爆」影片地点为被告赖振邦写字楼后楼梯。控方称本案计划中「有屠龙既人去帮手」,由吴智鸿制造炸弹、黄振强「会俾人手帮手」。之后吴智鸿及彭军壕到香港华仁书院完成组装炸弹,收藏于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