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侦缉警员称多次与被告黄振强会面有抄写笔记 及后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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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4-24 21:46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传召侦缉警员作供。

十四人被控策划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期间用炸弹、杀死警察抢夺警枪,当中七人早前认罪,另外七人否认控罪。

负责案件的侦缉警员作供时指,去年5月19日收到惩教署通知,指被告黄振强有意与警方会面,双方先后会面十次。警员指,与他会面期间有抄写笔记,返回办公室后自行销毁。黄振强多次指有意认罪,最终在9月20日才签署口供。

被告张俊富代表大律师批评双方多次会面,但警员销毁纪录,属不寻常。警员不认同,指「属个人笔记,不需问上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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