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人权决议案,谴责港府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要求释放黎智英等被捕人士,特区政府表示强烈反对。
政府发言人指,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如美、英等国都制定了多部相关法律,欧洲议会却视而不见、大放厥词,是典型的政治霸权和虚伪的双标。
又指《条例》订明,受相关国际公约保障的权利和自由,都依法受到保护,欧洲议会对条文视若无睹并肆意抨击,充分暴露其险恶用心。
对于欧洲议会叫嚣,要「制裁」行政长官李家超等官员,发言人指其拙劣政治戏码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