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黄振强称拟炸弹袭击「最多警员」 完成后与成员逃到台湾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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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5-02 03: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七人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提到,计划在示威中使用炸弹,并引导警员到指定地点施袭,完成后与成员逃到台湾参与军训。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第三日作供,在控方引导下讲述策划行动细节。黄振强指,2019年11月底与成员在荃湾开会,提及会有「大行动」,届时会有其他勇武队伍使用枪和炸弹,但「屠龙小队」只会从旁协助。

之后他们在通讯群组联络,有成员建议在同年12月1日示威,使用被告吴智鸿的炸弹,并商议事前到尖沙咀视察路线,包括拍摄尖沙咀警署状况。有成员要求取得「防弹盾」,以配合其他勇武队伍研发的喷火武器「小火龙」,但该武器一直未曾使用。被告张铭裕亦在11月27日,上载炸弹引爆装置的测试影片到群组。

在12月1日示威当日,黄振强私讯另一被告张俊富,指朗豪坊位置好,警方一定会去清场,但张俊富担心炸到无关的人,黄振强同意,并指「目标是炸到最多的警员」。而黄振强指在示威前一日,已取得90支汽油弹,最后因他最信任的被告严文谦身在南韩,最终取消计划。

「屠龙小队」之后继续商议其他行动。控方指,黄振强曾在另一群组发出讯息,要求成员全副武装参与12月8日的行动。黄振强计划当日4时起到轩尼诗道引警员到指定地点。

黄振强又承诺会准备武器和工具,但12月8日示威当日,仍未将荃湾仓库中的物品带到湾仔安全屋。黄振强同日被捕,警方在他和严文谦的安全屋内搜出四件防弹衣。

黄振强又供称,打算大行动后,全队「走佬去台湾」参与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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