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修订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守则,「极端情况」生效时,雇员上下班安排,会与八号信号和黑雨时相同。
因应政府去年9月首次发出「极端情况」,劳工处指已检视《台风及暴雨情况下工作守则》,并公布修订的《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
在政府作出「极端情况」公布时,指引指雇员应不要启程上班。正当值的雇员,如工作地点有危险,在可行及安全情况下,雇主应安排雇员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如必须安排雇员在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当值,雇主应预先与雇员协定安排。八号或更高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雨及「极端情况」生效期间,如公共交通暂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务,雇主应为雇员提供安全接送,或另外发放交通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