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黄振强曾筹划小队到澳门旅行 期间到赌场赌钱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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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5-06 02:56

撰文: 無綫新聞

七人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从犯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指,曾联络捐款的台湾人要求军火。

已认罪的「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

2019年11月,有台湾人接触,指能捐赠面具、滤罐等物资,黄振强回覆称,「比较想要军火」及金钱,对方则指军火较难运送。而帐户内另有人问及,能否在泰国买军火。控方展示帐户另一对话,「你识有钱人可以引荐一下」,「我哋随时可以杀狗」。

黄振强指不知道对话的人是谁,指当时正筹备500万元「安家费」及后路。而同案被告刘佩凝当时回覆,「佢哋想真屠龙」,「班仔真系预咗牺牲」,但当时只筹得30万元。

同案被告张俊富,代表大律师盘问黄振强指,「荃湾示威群组」,因常被警方速龙小队追赶,改名为「逃龙小队」,但黄振强自行决定改用「屠」字,黄振强称当时是有共识改名。

黄振强2019年11月曾筹划小队到澳门旅行,期间到赌场赌钱输光。同年11月至12月,曾在马会投注约29.7万元。

主问曾提及,黄振强在泰国旅行期间,与成员商讨「引警察」计划,辩方指他向各成员,展示一条公安被烟花吓到逃走片段,并着小队模仿,称可宣传实力作众筹。

之后到辩方盘问,指黄振强在行动前一天,找人到他家拿行李。质疑他是否打算「卖甩」队友,逃到台湾,黄振强指已忘记当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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