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黄振强称曾计划入警署投放爆竹 辩方质疑图拍片宣传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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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5-06 21:19

撰文: 無綫新聞

七人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提到,计划进入警署投放爆竹。

辩方第二日盘问从犯证人、已认罪的「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辩方展示Telegram对话,指2019年12月7日,另一勇武队伍「闪灯队」队长安排车辆,到荃湾仓库接送装备。

黄振强对话中提及,一行人怀疑被跟踪,于是他指示成员「啲嘢分开拎」、「我叫走咗车手,你哋分开搭的士」,并确认有把装备运到位于湾仔的展鸿大厦安全屋。

另外,黄振强同意在「灯龙蛛」的三队勇武队伍联合群组中,只得他与屠龙成员林铭晧是群组成员。

群组内曾有烟花爆竹相片,黄振强在群组内指会有「新活动」,称爆竹可爆半小时,放在「狗屋」门口。黄振强解释,当时打算扮到警署报案,投放爆竹后冲出警署。

辩方续展示对话,黄振强在12月3日与「闪灯队」队长私讯,称「下星期,我要30支」,「12月8我要你哋full team」。黄振强指,当时有意在12月8日用烟花爆竹「引警察」,惟最后放弃计划。

辩方质疑黄振强用烟花攻击警察的说法是捏造的,只是打算以烟花吓得警员四处逃走,拍片上载至「育龙」宣传众筹。证人回应称,吓退警员亦等同攻击,至于拍片一事从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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