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质疑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只是为钱而计划杀警察,证人否认,指是出于仇恨。
辩方第二日盘问从犯证人,已认罪的「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辩方展示Telegram对话,指2019年12月7日,另一勇武队伍「闪灯队」队长,安排车辆到荃湾仓库接送装备。
黄振强对话中提及一行人怀疑被跟踪,于是他指示成员「啲嘢分开拎」、「我叫走咗车手,你哋分开搭的士」,并确认有把装备运到位于湾仔的展鸿大厦安全屋。
另外黄振强同意在「灯龙蛛」的联合群组内曾有烟花爆竹相片,黄振强指会有「新活动」,称爆竹可爆半小时,放在「狗屋」门口。黄振强解释当时打算扮到警署报案,投放爆竹后冲出警署。
辩方续展示对话,黄振强在12月3日与「闪灯队」队长私讯,称「下星期,我要30支」,「12月8我要你哋full team」。黄振强指当时有意在,12月8日用烟花爆竹「引警察」,惟最后放弃计划。
辩方指,黄振强是利用屠龙小队,与同谋者吴智鸿合作,待事成后,在台湾得到由对方提供的百多万元资金,因此计划自行前赴台湾。黄振强否认。
辩方提到,黄振强曾称若捐款增加,便可杀30个警员,即「为钱而杀人」。黄振强只是作为招徕,欲为「走佬」而筹款,但同意自己是贪心,又表明「唔系为搵钱做暴动示威」。
辩方指,黄振强与队员曾研究,于12月1日游行使用枪和炸弹,并计划向吴智鸿索枪。问证人「点解一定要问人拎枪 ?系你想咋嘛?」。
黄振强承认自己仇恨警察,当下意识是先索枪,但不会强迫队员使用,又表示自己希望杀到最多警员,但非滥杀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