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从犯证人陈梓华作供指,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仍收到黎智英呼吁外国制裁的文章连结。
审讯踏入第71日,辩方就从犯证人陈梓华早前作供内容再作盘问。
陈梓华早前提到,被捕前在Telegram群组,收到一个题为黎智英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及香港的连结,但他没按进连结。
辩方针对陈梓华曾与黎智英在壹传媒大楼会面,讨论有关在美国争取帮助年轻人的事,辩方问陈梓华是否视乎黎智英行动,而决定会否违反《港区国安法》。陈梓华指在2020年6月,会见黎智英时曾表达害怕及想退出,但被黎智英说服,所以继续做并加入「美国线」,而当时已没考虑他人会否继续,因为知道已犯法。
控方下午传召特赦证人,壹传媒集团前营运总裁周达权。他在1993年加入壹传媒,2016年起分别担任过营运总裁、行政董事及公司秘书,2021年7月改任壹传媒集团顾问。另外他亦协助黎智英管理私人公司。其中力高顾问公司,周达权指自己是股东兼信托人,即代黎智英持有公司。
2020年2月,周达权曾与Mark Simon签署支票,力高顾问向陈梓华支付八万元,是黎智英批准付款,但自己没了解原因。至于黎智英将名下一间离岸公司转到陈梓华名下,周达权指Mark Simon曾说,因为陈梓华帮黎智英做了事,这是酬劳。
控方另外展示周达权向黎智英传送的个人开支撮要电邮,其中2019年5月,有一项300万元「Mark's Project」。周达权指,金额是予Mark Simon,他估计是同年6月用作海外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