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办行政经理据称被控违英国国安法 议员指港府应提供支援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5-13 06:59

撰文: 無綫新聞

英国起诉三名男子,称他们涉嫌协助香港情报机构违反当地国安法,其中一人与特区驻伦敦经贸办行政经理同名。三人遭拘留个多星期后提堂,获准保释、月底再讯。

对于声称有香港驻外经贸办人员涉事,有立法会议员指港府应提供支援。又形容《英国国安法》范围广阔,对受调查人士的限制亦很大。

这宗《英国国安法》案件,其中一名被告的名字与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行政经理袁松彪姓名译音一样。

翻查资料,本港警队亦曾有人员叫袁松彪,曾任交通部,官阶达警司级。本台记者到过驻伦敦经贸办查询。

记者问:「想确定是否有职员遭控告违反《英国国安法》?」

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职员答:「可上网查询、电邮香港驻伦敦经贸办,我恐怕我不能告知你任何事。」

记者再问:「袁先生仍在办公?」

该名职员说:「我不肯定,抱歉。」

早前有香港立法会议员关注,香港驻伦敦经贸办作用已不大,建议缩减其规模。政府当时就指,这里同时负责北欧、中东欧事务,人手配置暂时适合,会适时检视。

提出这项建议的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指,非常关注今次事件。

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表示:「若真涉及特区政府的职员、涉及职务的话,特区政府应协助他寻求法律援助。《英国国安法》是非常严厉,他们加了外国势力这条罪行,而且也很容易触犯。」

《英国国安法》去年七月才通过。共有六章,逾一百条法例,相较本港《国安法》66条更多,法案亦首次将「外国干预」定为刑事罪。当中列明「任何人士取得或披露关乎英国安全的受保护资料」,一经定罪可判囚终身。若「披露英国商业机密或协助外国势力机构」,亦可判囚14年。

当地法庭更可批出命令,容许涉案人士强制拘留在特定地点最长五年。

保安局前局长黎栋国指出:「他们的罪行本身是广阔的,凡是涉及对于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不利,你又符合外国的条件,就已经构成犯罪。限制犯罪受调查的人各方面日常生活的行为,权力很大、很持久。」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指,事件或引致中英两国的外交风波。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认为:「你指收集情报,可能对香港而言,观点上只是正常资料搜集,没有太大危害英国国家安全成分。你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在自己国家里犯了所谓间谍罪,这是严重指控,很难令对方信服,无可避免会引发两国中英间外交风波。」

他又指英国跟随美国不断打压中国,例如针对华为等,相信两国关系未来只会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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