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趁佛诞到海边放生,渔护署表明不鼓励放生。
在北角码头,有市民将活鱼、蟹等放生落海,之后合什参拜。亦有市民将一网海鲜倒入滑梯,送入海中,旁边见到有多只海鸟等候觅食。
有保育动物团体到码头派发单张,呼吁市民不要放生,指活鱼等海鲜在维港难以生存。
渔护署亦指不当地放生,等同放置动物于不合适环境,可能影响这些动物存活。
在另一个放生热点荃湾码头,有署方的告示呼吁市民,「停一停、谂一谂」,指不少动物在野外被捕捉,出售作放生。
而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不当地放生,令动物承受不必要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