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华丰大厦三级火警,令人关注旧楼消防安全。政府最快七月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如果大厦未能按当局命令,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会由政府垫支代办,完工后向业主追收费用。
位于旺角闹市的先施大厦,已有61年楼龄,较佐敦道华丰大厦早一年落成,六年前已收到屋宇署命令,要求验楼及验窗,亦收到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加建防烟门,但至今仍然未执行。
先施大厦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林先生称:「最大困难是找不到业主,大厦有业权纠纷,公众地方业权、使用权纠纷,对维修集资及开业主大会造成困难。」
法团又指,个别业主及商场已拖欠40多万元管理费,要用法律途径处理,相信如果大厦维修,遇到的困难更大。
保安局指,最快七月向立法会呈交《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修订草案。据了解,是因为发生华丰大厦三级火,加快进度。修例后,政府可主动联络注册承建商,为大厦完成消防改善工程,再收回费用。
消息指,当局会按大厦的状况,决定工程的优先次序,例如是否「三无大厦」或「单梯式」、以往因消防风险被检控的次数等。进行工程时,会连同屋宇署命令一并做。
民建联九龙西议员郑泳舜说:「希望业主自组维修最理想,有些因担心承办商会否骗钱,我们在这方面做些工夫,招标过程再透明些,支援方面不足够,透过民政处或消防处给予实质支援。」
承办商完成工程后,政府会向业主立案法团,或摊分向大厦业主追收费用,若不肯付,会有罚则。
林先生表示:「政府要收钱,我深信没有人欠政府钱。政府只需在土地注册处注明,(业主)尚欠政府维修费多少钱,在下次买卖作行政处理,相对简单及方便。」
至于工程费由哪个部门垫支,消息指仍商讨中,但屋宇署有既定做法,协助旧楼维修,由屋宇署垫支是其中一个考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