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前特首林郑月娥租用中环商厦单位作办公室,涉及的巨额租金等开支备受关注,政府称会适时考虑租约到期后的安排。有议员认为应迁出甲级商厦,有学者就建议安排前特首共用办公室空间。
政府在坚尼地道设立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楼面面积5,000多平方尺,到林郑月娥两年前离任、政府为她在金钟太古广场租用面积约2,700平方尺的办公室,上年度单是租金、管理费、清洁费及电费等开支,就达567万元。租约明年中届满,有议员建议迁离甲级商厦。
新民党新界东北议员李梓敬称:「过往政府都希望推行第二个商业中心即东九龙,其实如果政府的策略是这样,是否应该带头做起,迁往一些比较便宜的或者另一些商业中心地带,可以节省开支。」
政府称,位于坚尼地道的办公室只能供三位行政长官使用。议员田北辰建议,只为对上三位卸任的特首提供办公室,不需要再另外租地方。
实政圆桌新界西北议员田北辰指:「前任特首办公室,他出了一个回应,就说我们今天的事情(安排)是你们立法会批准的,但是立法会批的是20年前、批坚尼地道(办事处)那个安排。我们有一个中央的办公室统一的接待,保安又好,甚么都看了,既然我们坚尼地道(办公室)已经做足这件事,我们在那里提供办公室给前三任特首。」
有学者认为可以考虑安排前特首共用部分空间。
岭大潘苏通沪港经济政策研究所长何泺生表示:「我很难想像这么多位前特首一起会所谓上班或者见客,如果那个地方是可以甲用完之后乙使用,这样就比较理想,不需要长时间丢空一些的空间,因为其实这些空间的社会成本很高。」
他认为办公室能适当地让前特首执行所需功能,就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