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具相关煽动意图才算违法 一般谈论「六四事件」不会犯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5-28 07:28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国安处拘捕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六人,涉嫌在社交平台专页,持续就「六四事件」发布具煽动意图帖文,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信是首次引用相关条例采取执法行动。

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指,煽动罪法例清楚列明,要有相关意图才算违法,认为一般谈论「六四事件」不会犯法。

今次案件牵涉利用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帖文。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认为或涉及更多证据。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我相信提出检控,未必只会因一个网页,其实背后有其他罪证,只不过局长未能公开呈出来,所以单单从局长一段话,就揣测一个网页,会令网页页主或户口人士干犯法例,这个想法不正确。」

他强调今次案件关键是意图。

汤家骅称:「法例写得很清楚,必须令香港市民对特区政府产生一种憎恨,或对中央政府产生一种憎恨。一般人来说,我不相信有人以此目的发表言论。一般人评论、讨论,将到的‘六四’日子,或进行‘六四’活动,我觉得不需要担心。」

他提醒,根据相关条例,煽动罪都有免责条文,只要其意图是就制度或机构事宜提出意见、指出问题,就不属犯罪。

案件另一个焦点,是或涉及探监时的活动,汤家骅认为不存在保密权。

汤家骅表示:「你在监狱说话让人听到,我觉得这个不符合刚才所说私人通讯受保护情况。你在公众地方说话,有人听到,而对话内容被视为犯罪通讯,这讯息是可以呈堂。」

至于私人书信往来,他称一般来说是有私隐权,但若有理由相信是涉及犯罪,执法人员仍可截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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