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颠覆政权案】特首:特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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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5-30 02:08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第一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审结。政府发出新闻稿,引述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裁决反映这宗犯罪计划规模和严重性,特区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资深大律师指,法庭表明立法会议员可行使宪制权力,但不可滥用。

历时超过三年的颠覆国家政权案,47名被告,合共45人定罪。

警方国安处指,反映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严重性。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称∶「初选只是一个幌子,其余大部分是如何合谋令政府不能运作,是两件事来的。今日法庭在毫无合理怀疑下将他们定罪,加上义正词严的裁决,可以说对他们而言是当头棒喝,让他们知道当时做的事是错、是犯法。」

他又认为,大部分被告罪成,反映警方调查质素高。

至于同案尚有八人被捕、至今未被起诉,包括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邝俊宇等,警方就指案件仍在调查,若有足够证据会再考虑是否起诉。现阶段根据国安法实施细则,不会发还旅游证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法庭的裁决证明各被告并非打算尽议员责任,而是瘫痪政府。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他们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他们的做法基本上是出卖香港人,极其丑恶、丑陋及恶毒。」

被问到判词指,严重干扰、阻挠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已属颠覆,示威游行是否一种,邓炳强指不能单凭判词数句作定论,强调《基本法》保障相关自由。

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称,法庭确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定义,立法会议员可行使权力,但如果「滥权」就是违法。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在控罪之下达到的目的是推翻特区的政权、迫行政长官下台。如果根据正常运作,《基本法》下议员真的否决《财政预算案》,这并不是以非法手段来做到。法庭没提及,在正常运作下按《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否决有何问题。重点是滥权、而非权力的本质或权力本身。」

他又指,今次裁决是公开、严肃及详尽,反映本港司法体系独立、专业,相信令外国及对本港司法制度存疑的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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