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首长级、高、中、低层公务员划一加薪百分之3,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生效。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指,特首会同行会充分考虑了薪酬调整机制下六个因素,包括第一季经济增长百分之2.7、全年经济增长预测、过去一年百分之2.1的通胀率,以及政府面对的财政赤字等,提出划一加薪百分之三。
公务员事务局明日会与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职方代表会面,之后再由行会作最终决定,争取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提交予财委会审议通过,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生效。
对于加薪幅度低于薪酬趋势净指标约一至两个百分点,杨何蓓茵指,净指标只是考虑因素之一。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称:「薪酬趋势调查中得出来的净指标是,行会考虑的六个因素之一,是行会要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但不是一定要很硬生生地跟随净指标,政府觉得百分之3增幅,其实是在那么多个因素影响下,或考虑了那么多因素,所得出最好的、最适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