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龙小队成员,否认串谋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续审。从犯证人彭军壕作供,透露曾在荔枝角试爆自制炸弹。
第27天审讯,继续由已经认罪的从犯证人彭军壕作供,延续上一日提到,到两间大学偷取化学原料后行动。
彭军壕供称,有被告曾在通讯群组讨论要寻找硫酸,负责军训的台湾前陆战队队员常先生随后表示有一樽,还有可提供其他炸弹原料。
2019年11月底,被告吴智鸿称,另一被告赖振邦已认识人制成「炸弹和遥控装置样本」,三人到荔枝角的「3C维修工作室」后楼梯测试样本,期间有使用炸药,有被告形容「试爆成功」。
11月底至12月初,证人称两次按吴智鸿指示,到沙田小沥源及旺角银城广场,交收怀疑枪枝、弹匣及子弹等。其中一次,吴智鸿将两个弹匣装满空尖弹后,交给彭军壕,称杀伤力大很多,又称已「捞好」12公斤炸药,还有8公斤未处理好。彭军壕又透露,家中有小孩,故将部分弹匣收藏在摩星岭桥底。
一周后,彭军壕又按吴智鸿指示,在旺角麦花臣球场公厕一个厕格,取一个相信载有十多包炸药、遥控等的环保袋,到湾仔公园,再到吴智鸿曾就读的香港华仁书院放下。
期间吴智鸿向彭军壕透露行动计划,包括12月8日,当游行队伍行经轩尼诗道和菲林明道交界时,吴智鸿会在屠龙小队掩护下,放置大炸弹及小炸弹。枪手在附近大厦天台开第一枪作信号后,吴智鸿会引爆炸弹,引警察到大炸弹埋藏位置再引爆,其他人之后在「警方残骸执枪」,再离开现场。最后赖振邦到华仁书院组装炸弹,一度打算放在湾仔公园,但因公园关门作罢。
吴智鸿当时强调,只有自己及另一勇武队伍「蜘蛛队队长」知道细节。其他人只知道自己有份用枪及炸弹,攻击警察。
到12月8日、亦即行动当日,基于有成员被捕,「蜘蛛队队长」中午宣布行动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