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衞生局宣布分短、中、长期推动整体控烟策略,以多项措施进一步减少吸烟人口,和二手烟对市民的影响。
本港40多年前开始控烟工作,一直透过多管齐下的方式,包括立法、宣传、教育和推广戒烟等,落实控烟政策。
政府在1982年订立《吸烟(公众衞生)条例》,作出多项规定,包括要在烟草广告上,印有纯文字健康忠告。翌年首次设立法定禁烟区,最初只包括公共升降机及陆路公共交通工具下层,又规定在烟草产品加上中英文健康忠告。
而烟草税亦在这年大幅调高三倍,烟草税经过多次调整,现在占香烟零售价约七成,禁烟区和烟草产品包装上的烟害图像就不断扩大。
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和控烟办先后在1987和2001年成立,协助宣传教育和执法等工作。
本港吸烟率由1982年的百分之23.3,下降至去年的百分之9.1,烟民仍有接近5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