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潜逃英国、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六名通缉人士施加限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解释,六人继续鼓吹分裂国家等,有需要采取今次行动,亦会按需要,评估会否对其他国安罪行通缉人士施加限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这六名指明潜逃者在英国得到包庇,继续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危害香港和国家安全活动,包括继续鼓吹分裂国家、鼓吹颠覆中央政府,及继续作出煽动意图,因此我们有需要采取今次将他们指为潜逃者的行动。这些措施是为了应对、打击、阻吓和防止这些潜逃行为,并希望促使这些被指明潜逃者,自己拿出勇气回港,面对、接受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