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穿戴印有与「港独」相关口号的衣服和口罩游荡,被控煽动等罪,还柙至八月再讯。
27岁被告诸启邦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他本月12日,在石门港铁站附近游荡,上衣印上「光时」口号,同时配戴一个黄色口罩,写上「五大诉求」英文缩写,警员截查时又拒绝出示身份证。被控三项罪名,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煽动、不遵从要求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有意图而游荡。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8月7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辩方申请保释被控方反对。法官指未能看到充分理由,被告不再作出危害国安行为,拒绝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