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有作证警员否认曾将子弹放入赖振邦裤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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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6-20 02:25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龙小队成员被控串谋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续审。有作证警员否认,曾将子弹放入被告赖振邦的裤袋。

第38天审讯,继续传召警员作供。警员刘德培指,在拘捕行动前训示中,得知被告赖振邦涉及串谋伤人案,但对其他与案相关人士犯案手法不知情,亦不知道有其他人因案被捕。

证人又指在赖振邦「3C工作室」检取证物行动中,案件主管曾要求他检取所有电子设备,但他不知道赖振邦是否有手机在身,亦没查问哪一部手机属于他,因当时处理大量证物,忽略问这些问题。又否认因为认定「3C工作室」是「黄店」,所以检走现金以阻碍其运作。

警员张锦麟在盘问下指,2020年1月19日带赖振邦到长沙湾警署一房间,称接到指示执行调查队工作,要客观了解他的背景,但并非搜证一部分,亦没在警诫下发问,事前亦没有向拘捕队了解赖振邦情况。又指要得到对方回答才会建立详细调查报告,但赖振邦全部问题均没回答。

张锦麟不同意辩方指向赖振邦展示Telegram纪录后,要求对方背读纪录出现的名字,及曾提过「话识佢哋就放你走」,「唔系一定整到你坐十几碌」。又否认将一袋子弹放入对方裤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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