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84人,涉嫌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关注团体和立法会议员都希望,当局可尽早修例规管。
近年不少人以电动滑板车或电动单车等代步,但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在道路或私家路上,使用未登记或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即属违法。
警方周一起一连三日,于大埔、粉岭、元朗等多区,展开打击行动,共拘捕84人,介乎17至76岁,涉及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单车及电动滑板车,当中29人用来送外卖,亦有部分人擅自改装。
新界北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署理总督察魏少昌称:「我们留意到部分父母,甚至会自行改装电动单车,加插座位。在被捕人父母中,很多无认可的驾驶执照,他们对路面情况不认识、灯号不认识,只会增加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风险。」
有关注团体指,立法规管反而有利电动可移动工具发展。
香港便携式电动车总会创会顾问严丞翊指出:「现时无规管的状态,使用者比较参差,设备、电动车亦较参差。大家喜欢买些行得超快,或超重的车,或再装其他东西、座位等,所以更突显我们有需要适当规管,及有安全措施来减少意外。」
政府去年起研究规管电动可移动工具。运输及物流局月初指,正仔细研究相关部门及持份者意见,并草拟修例,适时向立法会提交。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应尽早修例规管。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表示:「过去这一年,我们都未见有这条例。之前立法谘询时,有提到可能会限于单车径使用,这限制会否令大家觉得限制太多,但若要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究竟有何要求?」
据他了解,当局目前有很多条例草拟中,他估计最快明年上半年,修例建议才提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