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2019年刘佩凝曾分七次向黄振强转帐共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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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6-24 01:10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龙小队成员被控串谋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续审。

第39天审讯,由法证会计师以财务专家身份作供。2019年8至12月,指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银行存款达66万元,比同年首七个月高出5倍。案中另一被告刘佩凝,期间曾经分七次,转帐共24.5万元给黄振强。至于刘佩凝的银行户口,大部分都是小额存款,证人指符合众筹现象。有人转帐给刘佩凝时,在备注写上「香港人反抗」。

专家撰写的报告,又提及黄振强在相关时段在马会输了约11万,但由于他用现金交易,无法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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