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官指戴耀廷犯罪行为具持续性 没停止相关犯罪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6-26 01:08

撰文: 無綫新聞

民主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罪首被告戴耀廷继续求情,指《港区国安法》生效前,初选行为不违法,判刑时应作考虑。法官表示不认同。

四名认罪的民主派「初选」组织者,包括首被告戴耀廷、从犯证人区诺轩、赵家贤和钟锦麟,及审讯后裁定罪成的吴政亨,由囚车押送到西九龙裁判法院。

法庭第二天继续处理戴耀廷求情。辩方称《港区国安法》生效前,案中情节相关的行为并不违法,反问为何立法后,所作所为就变为非法;又指戴耀廷在《国安法》生效后,已退出民主派初选。

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就质疑,戴耀廷的犯罪行为具持续性,他亦没有停止相关的犯罪。

另一法官陈仲衡就举例问,有人在立法前计划打劫银行,即使立法后未有持续,但之前的相关计划,难道不需考虑为犯罪元素?

辩方重申初选行为不违法,法庭应考虑的是当选议员在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的行为。法官陈庆伟不认同,认为初选行为是带来连锁效应,亦不接纳戴耀廷在《国安法》生效后,在事件中没有责任。

民主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45名罪成被告会分六批求情,戴耀廷等属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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